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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离婚分房产的方法有哪些?

2019-01-09 20:15:29浏览量(

摘要:临高县新房,大多数的夫妻在结婚之前都会购买新房,不过离婚的时候海南房子也就成了需要分割的对象,夫妻离婚临高县房产怎么分?如果海南房子是在婚后买的,那么这样的海南房子自然是一人一半,如果是其他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离婚分房产的方法有哪些? 临高县房产网,临高什么样的楼盘不能买?从环境、治安、房屋质量等方面分析有很多房子是千万不能入手的,具体有哪些房子是不适合居住的呢?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离婚分房产的方法有哪些?

大多数的夫妻在结婚之前都会购买临高新房,不过离婚的时候海南房子也就成了需要分割的对象,夫妻离婚临高县房产怎么分?如果海南房子是在婚后买的,那么这样的海南房子自然是一人一半,如果是其他的情况,分割海南房子的方法就又不一样了。离婚分临高县房产的方法有哪些?具体的方法你们可以看看下文,说不定会获得一定的帮助。

夫妻离婚临高县房产怎么分?离婚分临高县房产的方法有哪些?

夫妻离婚临高县房产怎么分?

一、《婚姻法》第39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四、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离婚临高县房产怎么分?离婚分临高县房产的方法有哪些?

离婚分临高县房产的方法有哪些?

一、如果临高县房产是在婚后购买的,应当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如果是女方婚前购买的,那么临高县房产的所有权问题就比较复杂。婚前单方海南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是离婚案件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民事审判中的一个难点问题,目前,还没有有针对性的司法解释出台。

二、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海南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海南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临高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三、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临高县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临高县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离婚分临高县房产的方法有哪些以及夫妻离婚临高县房产怎么分这两个问题,文中已经做了详细的介绍。不过分割临高县房产,除了要注意双方的付出之外,还有以自愿为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其中有一方自愿放弃所有的财产,那么另一方就可以无偿获得一套海南房子,这种情况很少就是了,除非是过错方。

临高买房。。。海南临高买房优势:临高文澜文化公园位于海南省临高县,地处文澜江畔、新城之心,规划范围南起文澜大道,北到金澜大道,东至文澜江东岸地带,西抵市政大道。整个公园东西宽约1200米,南北长约2000米,公园内2公里长的牌坊,牌坊上刻有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经典对联,建筑75根世界历史柱廊和75根中国历史柱廊,还要建设1个阿罗哈广场,1个哩哩美广场,1个临高古城和1个临高规划馆,同时还要拓展三四百亩的水面,建成水上娱乐中心,使之成为我省最大的文化公园、生态公园,成为临高的一张“名片”和标志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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