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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价】按揭贷款未能成功办理,临高购房人如何应对?

2019-03-01 20:24:18浏览量(

摘要:临高购房,临高购房的过程中有少数买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已经和海南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临高购房合同,相应首付款已经交付完毕,可是却在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没能成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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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贷款未能成功办理,临高购房人如何应对? 海南临高房子,临高买房时,需要了解的常识很多,掌握购房常识,让你分分钟能够从临高房产小白变成临高房产专家。

按揭贷款未能成功办理,临高购房人如何应对?

临高县购房的过程中有少数买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已经和临高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临高县购房合同,相应首付款已经交付完毕,可是却在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没能成功办理,那么,在这时临高县购房者该怎么办呢?下面小编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时临高县购房人与开发商的责任义务作了较为细致的解说,主要分为下面三种,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种情况:由于信贷政策发生变化或者银行自身原因等政府或银行的原因


这种属于不可归责于临高县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外部原因下未能成功办理按揭、致使临高县购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按照醉高法解释“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临高县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即开发商与临高县购房者均可请求解除临高县购房合同,而开发商应将已收的首付款本金及利息全数还给临高县购房者,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情况:由于属于开发商的原因而无法成功办理按揭


比如因为开发商与银行合作关系出现变化,或者是开发商所售项目不具备贷款条件等原因,即因为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导致无法成功办理临高县购房按揭。


那么根据醉高法解释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规定,临高县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临高县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即开发商应当允许办理退房手续,同时退还已收的首付款本金及利息,并赔付约定金额或比例的违约金给临高县购房人。


第三种情况:当临高县购房人因个人本身原因而无法成功办理按揭


比如临高县购房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备、或者临高县购房人缺乏还款能力、信用记录不良等而未能从银行获得按揭贷款,开发商是否应当允许临高县购房人退房、解除临高县购房合同?

可以看到,根据醉高法解释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规定。


一方面由于开发商并不是直接提供按揭贷款的主体,并不具有保证顺利办理按揭贷款的义务,只有开发商在宣传广告或合同中做出能够提供按揭的承诺的情况下,如果按揭无法办理,开发商才应该对未办理按揭导致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承担违约责任;


另一方面如果开发商并未为自己设定确保按揭贷款得到成功办理的相关义务,而按揭贷款合同未能订立确是因为临高县购房者本身的原因造成的,此时如果临高县购房者要求解除已订立的临高县购房合同,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方面有权要求临高县购房人一次性付清余款或者解除合同,如果解除临高县购房合同则临高县购房人应该赔偿开发商的损失,即按照违约金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一般应是从首付款中扣除,剩余首付款归还临高县购房人)。

海南临高县房产。。。海南临高买房优势:1950年4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从这里全线登陆,解放海南岛。1995年4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十五周年纪念大会暨解放海南纪念塑像奠基仪式”在临高角隆重举行。为临高角增添了更加光辉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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